项目名称 | 安徽月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租赁公告 | ||||||
项目编号 | WNZB2025001 | ||||||
招租方 | 安徽月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5年2月19日9:00始至2025年3月11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5年2月19日9:00始至2025年3月12日10:00止。 | ||||||
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元/m2)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安徽月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厂房 | 1 | 钢构 | 约1600 | 3 | 8 | / | |
1.标的坐落位置: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万岗村宋岗村民组8号(安徽月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2.标的权属情况:有权属证明文件。标的无权属纠纷,招租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乙方在承租期间,符合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不得乱搭乱建,不得给房屋造成损坏,不得转租。负责一切安全责任,不得进行非法活动。水费、电费等由承租方按时结清。 4.本次标的面积,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建筑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建筑面积为准。 5.标的其他情况:不得破坏原有房屋结构,从事行业以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行业。房屋维修由租赁方自行承担。 6.本公告标的的位置图及现场图将通过邮箱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请意向承租人自行查阅报名邮箱。图片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意向承租人实地踏勘为准。 |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租赁房屋用途为 厂房 :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1.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无免租金装修期,首年租金在签订合同10日内支付,以后每年租金在每年1月31日之前付清当年全部租金。 2.按照协议租赁收取3个月租金标准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先接受报名,在报名截止后,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报名,则自动成为候选承租人,按不低于公告底价签订承租合同;如有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人报名,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报价高者中标。
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所称网络竞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公告约定通过邮箱(ahwn20130805@163.com)进行网上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通过报名邮箱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安徽省维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报价具体流程如下:
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下一轮报价应在前轮报价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或几个加价幅度。意向方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自由报价期结束,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1. 具有一定经营能力的企业或个人,要求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市场记录。
2. 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招租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 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招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4.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5. 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停车等相关费用。
6. 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招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 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招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 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3月11日报名,地点:线上(电子邮箱:ahwn20130805@163.com)。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个人竞租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单位竞租人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现场踏勘
联系人:柏厂长
联系方式:15305607551
2.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安工
电话:055163356733 18110907650
本招租公告解释权归招租方所有。